巴哈馬公司
巴哈馬分別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和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被修訂的《二零零零年巴哈馬國際商業公司法》
簡介:
雖然巴哈馬是英聯邦獨立成員國,議會成立超過二百六十年,巴哈馬前為英國殖民地,在一九七三年才獨立。巴哈馬由加勒比海至美國佛羅里達州東南部海域的七百餘個島嶼組成。自獨立以來,巴哈馬一直擁有穩定的民主政府。巴哈馬與美國紐約屬同一時區,飛往邁阿密的航程不需一小時,而其他主要城市亦有航班直達巴哈馬。憑藉其熱帶氣候,巴哈馬每年吸引數百萬遊客到訪。
法律及稅務:
巴哈馬的公司法例受《國際商業公司法》所規管,該法以英屬處女島《國際商業公司法》為依據,首於一九九零年被引入,其後先後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九月、二零零四年八月和二零零四年十月被修訂。《國際商業公司法》規定公司須把董事和高級職員名冊存放在公司註冊處,並供公眾查閱。此外,《巴哈馬國際商業公司法》容許有關人士成立作特別用途的商業工具(SPV),例如有期限公司。現時巴哈馬沒有與任何國家簽署稅務協議條約。
公司註冊規定:
各巴哈馬公司均須透過獲發服務供之應執照的公司在巴哈馬設立註冊代理人和註冊辦事處。各公司必須委聘一名董事,法人董事亦可。公司必須在委聘董事和高級職員後十二個月內把董事名冊和高級職員名冊副本存放在巴哈馬公司註冊處,而正本則必須放在位於巴哈馬的註冊處。如公司董事和高級職員有任何變動,公司亦必須在轉變發生後十二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有關通告。公司的股東人數最少為一名,不得發行不記名股票,並須向註冊代理人披露最終受益人的詳細資料,但毋須接受公眾查閱。公司毋須呈遞周年報表和經審計帳目。
當地基本架構:
由於巴哈馬鄰近美國,自然成為受歡迎的旅遊勝地和便利的離岸金融中心。巴哈馬具備一流的通訊設備,幾乎可與世界各國以電話或傳真直接通訊。航機往返巴哈馬亦十分方便。巴哈馬現有四百餘間銀行,銀行存款超過三千九百億美元,是一個主要的離岸銀行中心。不少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行以及大量信託公司均在巴哈馬提供不同種類的服務。然而,嚴謹的企業法例實施後,有報導指出巴哈馬一些離岸服務的企業業務顯著減少。這些法例對巴哈馬作為一個具競爭力的離岸金融中心的長遠影響仍未有結論。現時,巴哈馬公司註冊處的效率不及英屬處女島和薩摩亞,加上嚴格執行盡職審查的規定並增加年度執照費,因些巴哈馬公司沒有明顯優勢。
本公司的服務:
本公司可按客戶自選指定的名稱成立註冊公司,更可預先知會客戶所選的名稱是否適用。公司成立註冊前,必須符合盡職審查的規定。所有註冊公司均備妥整套公司資料夾,包括股份證書、公司章程與細則五份、法定名冊、公司鋼印、公司圖章。此外,我們亦可協助客戶領取公司存在證書、其他有關公司存在的證明文件及提供成立註冊公司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