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商獨資企業
一、外商獨資的概念
外商獨資企業,是指國外投資者(包括港、澳、台投資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國外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國外投資者指的是外國的企業、個人或合夥人(包括港、澳、台)。
二、投資主體的界定
為了規範外企投資中國的管理,中國外匯管理局對外企界定為:外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企業(境外企業包括港、澳、台企業),該企業股權必須由境外人士持有(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但部分地區對這種政策掌握的尺度不同。
三、公司名稱
在中國,公司名稱有一定限制。在同行業裡,除了公司名稱不能重複外,商號也不能重複。每個名稱只有通過工商部門查實並預留方為有效。起什麼名稱要考慮到很多因素, 在公司名稱裡包含商貿、實業、顧問、國際、集團、控股,他們的註冊資本都是不同的。
四、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
在中國,不同行業和性質的企業,註冊資本都不同。而且還要求註冊資本在一定時間段裡必須到位。現把註冊資本簡介如下:諮詢顧問型:10萬;貿易型註冊資本:50萬,生產型:100萬。外商獨資企業必須在公司註冊完成後三個月內,到位最少15%(最少10萬人民幣), 其餘部分分期到位。註冊資本較大的,投資者可以和政府協商注入資金時間表。
五、辦理外商獨資企業所要提供的資料
所需資料:
1、外國投資者的註冊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護照影本,外文翻譯,並需注明居住詳細地址)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檔。
2、投資各方資信證明(銀行出具,外文翻譯)
3、新辦國內公司法人護照或身份證影本、照片1寸兩張、及個人簡歷
4、經營場所證明(物業提供租賃合同,見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第十頁)。
5、申請書
6、可行性研究報告
7、企業章程{2份原件}
8、董事會成員及總經理委派函(2份)
9、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及監事身份證明(影本)
10、承諾書(工商局和商務局各1份)
1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12、《指定(委託)書》;
13、《企業秘書(連絡人)登記表》;
14、法律檔送達授權委託書
六、承辦時限
諮詢與科技型(50-60個工作日)
銷售與分銷型(90-120個工作日)
生產型(前置審批完成後50-6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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